兰州市第四十六中学荣获“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种子学校”荣誉称号
为总结“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实验学校年度工作成果,部署年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级教学成果对推进教育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推广工作再上新台阶。年12月18日,李庾南“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实验学校年度总结工作会议在南通二中体育馆召开。兰州市第四十六中学孔雯校长与南通市、如皋市、海门市等实验区的多名分管局长和实验校校长参加了会议。
本次大会由南通市教科院副院长冯卫东主持。大会第一项由南通市教育局副局长金海清同志作了“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年度工作总结,并对年实验法工作提出要求和展望。会上,对荣获“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思想与实践智慧创新研究的“种子学校”和“种子教师”代表进行了表彰,兰州市第四十六中学作为兰州实验区基地校荣获“种子学校”荣誉称号。
随后,实验区、种子学校、种子教师代表交流发言,兰州实验区牵头校李震副校长代表兰州实验区对年度教学法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李校长从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倾心指导,精神引领;分层负责,整体推进;课题研究,以赛促研等5个方面详细汇报了兰州实验区今年推动教学法过程中的所感所悟,所行所思,得到了大会全体成员高度评价,赢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可。
最后,伴随全体与会人员经久不息的掌声,“道德优美、学术纯粹”的李庾南老师作了题为《自学?议论?引导:涵育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范式》的专题报告。李老师从“自学?议论?引导”的核心理念入手,引领大家再探“自学?议论?引导”的操作规则。将教学法与核心素养之间互为依托、相互促进的关系梳理清晰,不仅在宏观上再次为我们解读了核心素养,更依托教学法为大家呈现出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有效范式,沁人心脾、心灵神往!
本次大会的成功召开,为全体实验校搭建了与全国各地教育同仁交流学习的平台。兰州市第四十六中学将深入研究本次大会要点,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们坚信,“种子学校”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在“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推广中,四十六中将进一步加大教学思想与实践智慧创新研究工作力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不断丰富实验研究的内容和途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使“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成果惠及更多学校和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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