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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精准扶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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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健康扶贫相关文件要求,兰州市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户可享受以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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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后,我市转发并落实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厅《关于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费用征缴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本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定额资助(按照民*部门*策执行)。

2

提高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3

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元降至元。

4

实施大病保险再报销*策。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再次给予80%-98%分段递增报销,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5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从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元以上部分,由民*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不再按比例进行救助。

6

严格控制基本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合规医疗费用控制为零,超额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负担。

7

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按照*策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部门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我市规定的51种重大疾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控制医疗费用总额,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救治对象入院时免交住院押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医疗救助等报销救助*策实行“一站式”结算,救治对象出院时只交纳个人自负费用。

*策咨询电话

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城关区医保局

七里河区医保局

安宁区医保局

西固区医保局

红古区医保局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公共服务局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公共服务局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公共服务局

榆中县医保局

永登县医保局

皋兰县医保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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