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国家广告监管部门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情况,向公众揭示终端烟草广告的实际现状,去年7月至10月中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于年9月19日,是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准并注册,原卫生部为业务主管部门)选择北京、成都、深圳、西安、贵阳、昆明、兰州、渭南八个城市的终端烟草销售点进行烟草广告的监测调查,结果发现,超过八成的中小学校周边米范围内有烟草销售店,平均每个学校周边米至少有2、3个烟店,最多的有7个烟店。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被调查的中小学校共41所,其中有28所学校周边米有烟店,有19家烟店无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无标志率达67.9%。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八个城市,超过三成(31.1%)的烟草终端销售店(烟草专卖店、普通烟草销售店)存在烟草广告,其中烟草专卖店广告发现率最高,超过五成(55.4%),超过四分之一的普通烟草销售店存在烟草广告(25.2%)。
调查中,已有控烟法规的城市,烟草广告发现率均低于无控烟法规的城市。本次调查八城市中,已有控烟法规的四城市:北京、深圳、兰州、西安,这些城市的烟草终端销售店(包括烟草专卖店、普通烟草销售店)广告发现率(21.0%)远低于无控烟法规城市(昆明、成都、贵阳、渭南)的广告发现率(57.0%)。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超过八成的中小学校周边米范围内有烟草销售店,超过四分之一的烟店存在烟草广告。据介绍,本次调查八城市的中小学校共计所,其中所学校周边米有烟草销售烟店,占总数的84.06%。共有烟店个,平均每个学校周边米至少有2、3个烟店,最多的有7个烟店。此外,本次调查学校周边米内的烟店,其中有烟草广告的个,占烟店调查总数的26.2%。有5个城市发现有9家烟店存在有单支销售现象。数量虽然不多,但对青少年的诱惑和伤害却极大。其中烟草广告发现率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深圳、北京、兰州、西安、成都、渭南、贵阳、昆明。
记者看到,本次调查中,北京被调查的中小学校共41所,其中学校周边米有烟店的有28所,其中有4家烟店有烟草广告;有19家烟店无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无标志率达67.9%;有11家烟店无烟草零售许可证,无证率为39.3%。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款。本次调查发现学校周边米范围内的家烟店中,超过四成的烟店未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超过三分之一的烟店无烟草零售许可证。超过四成的烟店没有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学校周边米范围内的家烟店中,无烟草零售许可证的个,占总数的35.9%,无禁止向未成人售烟标志的有个,占总数的43.6%。其中昆明市无“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率达%,贵阳、北京、渭南、深圳等城市无标志率均超过50%以上,情况严重。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控烟专家建议,应完善立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例如所有终端烟草销售店均应明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商品。中小学校周边米范围内不得设烟草销售店,对于已有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应予以撤销;对于学校周边的烟草销售店要加大执法力度,若无烟草零售许可证而进行烟草售卖,要给予处罚。此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大对违法烟草广告的打击力度,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刘欢
编辑: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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