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高台讯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刘大可受贿、玩忽职守一案,2月5日在高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高台县检察院指控,刘大可在任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先后为永靖古典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冯某、临洮建筑总公司直属公司项目经理宋某、天水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徐某在工程计算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款万元;在其担任兰州市住房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土地过户、房屋面积测绘、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姚某、等13人贿赂款项万元。受贿共计万元。
起诉书还指控,因其在担任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在土地利用及开发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决定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特别巨大的损失,犯玩忽职守罪。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深入调查,控辩双方围绕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辩论。鉴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高兴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