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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银行理财产品三大荆棘本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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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银行理财产品三大“荆棘”本质


摘要:然而,银行理财产品是否真正能够实现较高的预期收益率;其高收益的背后又掩藏着怎样的巨大风险;在2012年1月1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即将实施之际,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高收益究竟还能维持多久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值得投资者认真思索。与此同时,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也大幅上涨,以今年六月下旬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例


进入2011年以来,随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居高不下,通货膨胀愈演愈烈,市民个人和家庭的理财意识也开始逐渐增强。在近期楼市*策从紧、股市行情持续低迷的经济环境之下,看似安全性好、收益率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正大行当道,成为普通百姓炙手可热的投资选择。然而,银行理财产品是否真正能够实现较高的预期收益率;其高收益的背后又掩藏着怎样的巨大风险;在2012年1月1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即将实施之际,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高收益究竟还能维持多久等等,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值得投资者认真思索。本期,展恒理财为您详细解读浮华银行理财产品背后的真实现状。


浮华的外表:短期化趋势凸显,预期收益率高企


与去年相比,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有两大特点不容忽视。一是产品短期化趋势凸显,越来越多的三天、七天理财产品推出市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30日,2011年上半年商行共发行理财产品9205款,是2010年上半年理财产品的发行总量的1.2倍。其中,短期理财产品发行7732款,占2011年上半年发行总数的84%,较去年同期上涨了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也大幅上涨,以今年六月下旬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例,在新发行的265款短期理财产品中,91款产品年化收益率超出5%,其中有5款甚至超过7%;更有某些商业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回报率较中长期产品回报出现倒挂现象。


荆棘的本质一:高息揽储,误导销售现象存在,银行或遇声誉风险


目前,各商业银行高收益理财产品的发行量攀升,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部分银行间的恶性竞争,部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变相高息揽储之嫌。这一点从各商业银行"每逢月末、季末存贷比考核之时,即普遍增发短期高预期收益产品"中可见一斑。但是在此过程中,银行为吸收存款达标存贷比,夸大收益率、误导销售、错误销售的现象普遍增加。例如有的理财产品清算期过长且不计利息,导致收益率被夸大;还有部分理财经理为提高业绩,口头承诺收益,但不在合同中写明;未对客户群进行分类,向一些低风险能力承受者推介高风险产品。此外,银行在推介理财产品时,风险提示严重不充分,语言不通俗易懂,一旦其收益率无法达到预期或本金出现亏损,投资者会就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中的不规范行为与银行发生直接冲突,从而导致银行面临严重的声誉风险。


荆棘的本质二:冒"理财"之名行"委托贷款"之实,或干扰宏观调控


近几年来,央行出台了一系列从紧的信贷*策限制商业银行放贷规模,以达到抑制过度投资、避免经济过热的目的。然而,现阶段经济本身对贷款的需求增量很大。这时,商业银行为了绕过信贷额度限制,便以理财资金为资金来源,借用"委托贷款"的名义,间接向客户提供贷款,达到既不占信贷额度,又能满足客户融资需求的目的。但是,依据规定银行并不对委托贷款提供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贷款损失的风险,这或将产生银行方面的道德风险,直接导致理财产品持有者的投资风险大幅上升。还有部分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冒"受让信托受益权"之名,行"信贷融资"之实,规避银监会对银信合作的限制,表内流动性转移至以满足表外融资需求,将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投放到监管部门不鼓励的行业和领域,从而严重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施行效果。


荆棘的本质三:"资产池"运作模式背后,银行理财潜藏巨大风险引人忧


银行之所以能够持续发行高收益的短期理财产品,很大程度上正是依靠其背后"资产池"的运作模式。所谓"资产池"的运作模式,是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先进入一个资产池,银行通过不断滚动发行理财产品保证资产池的规模维持稳定;与此同时,银行有一个同等规模的资产池匹配,以动态管理模式选择多项资产配置,保证资金的募集与投放达到均衡。这样,短期负债和长期投资中间的差额就形成了收益,银行即通过该期限错配获得利差。但是,多数银行资产池中资产项目的资金流向、风险大小并不透明,多种理财产品同时与银行投放的多笔资产相对应,直接导致了投资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等,引发"有大收益归银行,出现大风险客户自负"的局面。此外,"短融长投,期限不匹配"的资产池运作模式完全触犯了风险管理的大忌。一旦市场生变,银行所投项目出现问题或者募集不到资金来应对资产池的投资,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的本金可能无法赎回。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明年施行,银行理财短期高收益或终结


针对银行理财业务杂乱丛生的现状,银监会已于今年十月份颁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对诸多银行理财乱象予以规范。《办法》中,银监会明令严禁各商业银行通过短期化和违规提高、夸大收益率等手段误导客户,变相揽储,并要求对各理财产品投资必须做到单独管理,实现资金成本与利益的独立测算。《办法》共有11章,80条。其核心的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有助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的透明化和销售的规范化,也有利于银行在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时严格控制风险。因此,该《办法》在杜绝了银行高风险投资项目的同时,也将促使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向理性区间回归,不规范的银行短期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将从市场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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